我在翻譯社工作的時候(1978-1986),曾對一位年輕的小姐說我想寫書,本以為,聽我這樣說,她一定會感到訝異,覺得我了不起,但,沒想到,她的反應出奇的平淡,望著我,她只說,為什麼你們男人都說要寫書?當時我覺得很窩儾,好像,期待人家對我刮目相看,卻被潑了冷水,顯然,在她眼中,我跟她眾多的追求者一樣,在女人面前,只會臭美,難怪,她不欣賞我這樣的男人,此後三十年期間,我絕口不提寫書的事,因為,人生有許多困境,許多瓶頸,許多不可逆料的因素,誰都無法保證自己的意念不致無疾而終,努力不致半途而廢,那,我又何須在成氣候之前張揚自己,讓人看扁?許多人發達,有各自不同的原因,但絕少是沉澱再沉澱,就像我的一位朋友所說的,感動自己容易,感動別人難,如果我寫的東西人家興趣缺缺,憑甚麼我能獲得人家賞識?鑽研冷門的東西,就該了解自己的宿命,別指望,在此人世,能大鳴大放,畢竟,啟發心靈跟催淚,是兩碼子事,療浴與救贖,都有賴自身轉念,你不想被雞皮蒜毛的事役使,就得懂得割捨,懂得容忍俗世,否則,遭人冷落不打緊,有志難伸更可悲,畢竟,寫書,是承諾的履行,願望的實踐,非兒戲,不能只掛在嘴邊,你不想讓人看笑話,就得努力耕耘,求取表現,不管,你的用心人家是否能夠理解,你打造的世界是否能夠吸引人,你經營這一塊需要花費多少時間,在部落格發表著述,我是小巫(small fry),想與人一爭長短,難如登天,所以,有沒有寫書,實質上對我的身分並無影響,依然,我還是一個沒戴過廚師帽的伙夫,每天,都要為生活打拼,為自己的將來奮鬥,但,精神上,它是我無法卸除的支撐,我必須不斷有累積,內心才不會被空虛吞噬,好像,你有一個宗教,一個信仰,每天都必須奉行祭拜神靈的儀式,才能取得靈思,消除自己面臨的生存危機,如此觀之,我著作的目的,當然不同於他人,把我跟他人打成一票,是我無法忍受之屈,我嚥不下的一口氣,這是這一生,我永遠都要承擔背負,永遠都要驅動自己的原因,不然,整天像阿貓阿狗那樣說要寫書,有何意義?以英文發表Am I a writer? 就是對自己最好的詮釋,最好的交代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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