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5月31日 星期五

The “10,000-Hour Rule”

莊修
May 24-25, 2013 


二零零八年十一月,美國作家Malcolm Gladwell在其新書Outliers:The Story of Success中提出一個觀念,強調一個人在其一生當中,至少必須投注一萬個小時在其從事的行業或學習的項目,才可能獲致成功,以此來說,如果一天花費六 小時,就是要五年,一天花費三小時,就是要十年,我之所以設定這些數字,是因,勞心跟勞力者有不同的承受極限,超過這個極限,消耗體能跟心力的效率就會遞 減,所以,越需用腦力,越須大力操練者,每天能有效使用的時數就越少,以學網球為例,在一對一的專業訓練中,練完所有的基本動作所需的時間大約是兩小時, 這時,肌肉已達緊繃的程度,再練下去,會變得更加僵硬,有弊無利,這就是所有棒球投手的投球數都受到嚴格限制的原因,所以,別以為,每日投入的時間越多, 就能越快進步,很多事情,不是像考試那樣,在短時間內接受crash course,就會有成績,因此,想創造事業的人,不能像考照的人那樣,只求短期的衝刺,許多人,高中時代,念起書來,孜孜不倦,一上大學,衝勁就不見, 這樣,你說,他們能有甚麼成就出現?學問的追求,know-how的探知,技術的培養,都不是一蹴可幾,不每天去摸,每天去碰,不可能達到應有的熟練度, 創作家如此,運動員亦是如此,只是,前者要絞腦汁,後者要流血流汗,要是,你無法忍受這樣的煎熬,這樣的艱辛,最後的結果,就是fall by the wayside,所以,你是不是搶得先機,贏在起跑線,都沒關係,重要的,是你能不能go the distance,能不能像馬拉松選手那樣從頭到尾都以穩定的速度推進,一一突破障礙,一一突破關卡,而不是只有三分鐘熱度,從我的學生大多半途而廢的狀 況來看,我相信,這世上,能施行the “10,000-Hour Rule”的人只有少數,所以,不必奉之為金科玉律,因為,它不是定律,不能適用人類所有的心智或機能活動,但,基本上,它告訴了我們一件事,讓我們了 解,成功,是一個人在人生某個階段持續不斷努力的結果,這個階段的長短,容或有差異,但,大抵上,不離譜,所以,如果你想成功,就別指望像網路新貴那樣, 一夕致富,要像所有埋首苦幹的人那樣,每天,腳踏實地,做同樣的一件事,如此,你才會有累積,才能看到自己的標的,不然,一輩子,東摸摸,西摸摸,摸到最 後,也完成不了夢想,這時,期待別人成長,有何意義?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